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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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陕西久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17 08:42:32

西安商标注册官方网站是什么呢,或许许多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或许真的知道了商标注册官方网站是哪个,或许虽然你注册了商标,还是不知道商标注册官方网站是什么。商标注册官方网站是什么,大家可以随时的咨询我司的专业客服,我们为大家提供商标注册官方网站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下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呢。

第一、注册商标途径大家可以自己去到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商标,需要携带各类公司资质,注册商标资料,商标图案等各类资料,必须要准备齐全,缴纳注册商标费用,就可以拿到注册商标证了。

第二、注册商标途径大家可以选择注册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代理机构需要全面配合注册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的,积极配合注册商标机构,这样就能够更快的帮助你注册商标的。

虽然说,商标注册有两种,但是,哪种商标注册途径好呢,我们详细的来分析下。

第一、注册商标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平常大家可能只是听说过商标,但是,注册商标可能听说的少,并且,注册商标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胜任的,因此,需要专业的商标注册公司进行商标注册,这样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第二、商标注册公司的专业性是无可挑剔的。这个是我们平常人所不能具备的。

第三、商标注册公司拥有专业的技能与经验水平。

第四、商标注册公司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是我们平常人,遇到问题可能会束手无策的。但是,如果,遇到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那么及时遇到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第五、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具有优秀的商标设计团队,服务于我国各行各业,深受大老板们的喜爱。第六、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懂得商标法,能够以商标法为基础,设计出高大上的商标来。第七、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基本都在办公,可以及时的将各类资料提交至国家商标局,或者是处理各类问题都是可以及时的与商标局取得沟通,你要知道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别人先于你注册了,那么你的商标就会注册失败被驳回,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选择在办公的公司是最好不过了,这样能够在时间方面取得优势的。

第八、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有专业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团队,可以非常及时的为客户服务,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的问题解答。第九、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有专业的售后团队,这样能够更好的服务所有的客户。包括商标续展,商标其他问题等。

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者未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自行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记。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使用的商标。

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区别在哪里?

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其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其次,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无权对第三人的使用援引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

再次,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然而,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还存在分歧。

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有的法院就特别青睐实际混淆的证据,认为这种证据既然表明消费者已经发生了混淆,混淆可能性也就无须再证明。

不仅有观点认为实际混淆证据能够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而且有法院认为,如果西安商标注册人无法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恰恰说明消费者不存在混淆可能性,被告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这从反面更加强了实际混淆证据的效力。实际上,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如果系争商标在市场上共同存在一段时间之后,消费者依然没有发生混淆误认,就说明消费者已经能够正常地区分两个商标,被告也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显著性的基本理论,商标可以分为臆造商标、随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其中,臆造商标、随意商标和暗示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不必证明其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而描述性词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要主张其商标权,需要首先证明该描述性词汇已经具备了第二含义,消费者将其识别为商标。而在侵权诉讼之中,如果商标权人的商标是描述性词汇,商标权人又能够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表明其商标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

这是因为,只有商标权人的描述性标识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消费者才将之视为商标,而只有商标权人的标识成为了商标,才可能遭致侵权人的仿冒,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当商标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市场中的消费者已经发生了实际混淆,就恰恰说明了其商标已经成为侵权人牟取非法利益的对象。

实际混淆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甚至能够决定混淆可能性的成立。同样,如果商标注册人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混淆的存在,往往法院会推定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不存在,被诉侵权人也就不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实际混淆还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获得第二含义的有力证据。

今天和大家一起聊聊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常常存在的一些误区,快来看看你有没有中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准备好了吗?一起长知识啦!

误区1:商标不注册就不能用当然不是。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未注册商标也是商标,也是可以使用的。不过,我们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可能会对他人已注册商标构成侵权。所以,小编建议大家还是先成功注册商标后再使用该商标,这样更稳妥。

误区2:一件商品只能使用一个商标我国对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件数并无限制。事实上,在同一件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可以起到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作用。如果在一件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一般都以主、副商标的形式搭配使用。在主商标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新推出的产品上使用副商标,从而利用主商标的知名度来提供副商标的知名度。比如:小米公司在其子品牌红米的产品包装盒上印有小米的商标。

误区3:只有平面图形才能注册商标当然不是!我们除了可以注册平面商标外还能注册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比如:费列罗的立体商标和腾讯的嘀嘀嘀声音商标。若想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这些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让公众看到或听到商标就能联想到对应的商品或服务。

误区4:注册商标可以随意添加装饰《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西安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决不能随意改变商标的外观,否则商标会面临被商标局撤销的风险。若想更改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需及时做商标变更。若想改变商标外观则需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误区5:指定颜色的商标可随意改变颜色使用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没有指定颜色即以黑白图案申请商标,在拿到商标证书以后可以随意更改颜色使用。如果指定了商标颜色,则今后在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改变商标颜色,否则需重新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

误区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没事了《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我们成功注册商标后最好别让它们闲置,要尽量使用起来,防止别人对其提出撤三申请。当然,如果有正当理由也是可以不使用商标的,比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破产清算及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理由。以上这些误区你中招了吗?我司提醒大家,还是避免中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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