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没有登记备案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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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没有登记备案有效吗?

作者:陕西久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3 08:21:10

商标转让公证,即是商标转让过程中,必备的一个环节,主要由商标局对应的地方公证机构,对商标转让行为进行公证,严谨而具有法律效应,商标公证过户,商标局人员会更方便的对商标进行转让审核,未进行公证的商标,往往风险性更高。那么商标转让没有登记备案有效吗?

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未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许可使用合同无效。只是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将许可使用合同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主要是为了第三人查阅,起到公示的作用,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该合同被许可人取得的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按照规定来说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将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外,一般都将未依法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行为后果确定为不能对抗第三人。这样的处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无不利,也不影响行政管理机关追究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条例来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这一条来看,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性质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界定。

关于印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西安商标注册号。

第四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第七条质权登记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在30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九条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

(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第十条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第十一条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第十二条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或者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第十三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第十四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遗失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商标局设立质权登记簿,供相关公众查阅。第十六条反担保及最高额质权适用本规定。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废止。

附件: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4.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5.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补发申请书

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限内,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未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者未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自行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记。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由此可见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1)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其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排他性地使用注册商标,未经其许可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无权排除其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且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与注册商标相混同,即可能构成侵权,除非非注册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简而言之,为了确保我们的权利不受侵犯并且不侵犯别人的权利,请务必注册商标。

申请人提交的西安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之后,商标注册申请人即拥有此商标专用权,可以在商业活动中排它使用此注册商标。有时商标注册申请人为了使商标更美观,更具辨识度,会选择改变原来核定的商标字体,而采用更具美感的艺术化字体。那么商标注册成功后申请人还可以改变商标字体吗?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由此可见,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的使用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等事项上,申请人不能随意更改其注册字体。

商标局核定注册商标时,已认定该商标不会和其它注册商标构成近似;若商标注册申请人更改商标字体,商标图样出现较大变化,容易导致该商标和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商标,混淆相关公众判断力,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若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使用商标时执意要更改其注册字体,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在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否则其行为构成使用假冒注册商标;或者申请人可以将更改后的商标字体、图样,重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以获得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注册时的商标字体是手写体,申请人在使用时可将其更改为打印字体,此种改变微乎其微,并没有改变字体的实质性构成,因而此种行为并不违法。我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标注册代理的由商标局备案下的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人所关心的,我司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您在商标注册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由专业从事商标注册的顾问进行的,商标注册流程专业化严谨,任何商标注册流程都是要到商标局严格审查的。商标注册费用依据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发展规模,商标注册顾问专业人士来决定的。如果您有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方面的问题均可咨询我司的热线电话或者直接与我们网站上的商标注册顾问的客服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专业的商标注册问题解答。预祝与您我们能在商标注册上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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